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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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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交换者的心情纪录

夫妻交换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唾弃确又好奇的事情,呵呵。据说这是作者的真实感受,从一个女性的心理角度去描写,没有什么色情的内容,但对心理变化把握的很不错

BTW,里面一个主人公叫C,一个叫Q,原文如此,如有巧合,纯属雷同)

十点半回宿舍时一口气就上到了六楼,门牌上的619那三个数字冷漠地对着我笑,似乎还在打量我的突然造访……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返身下楼——我的宿舍在四楼。

我知道自己有点“心事重重”。

现在我已经对着电脑发了两个小时呆了,大脑满满的都是呼之欲出的愧疚,我没事可干,就加餐,喝可乐,食物使我简单,潦草,并无法言说……但继续下去也许还只是发呆,或者是毫无意义的写了删,删了写……郁积在胸中的感觉没有一点勇气坦坦荡荡地走出来……我不会矫饰,不会揶揄,也不想做一个充满希望的讲述者,给每个故事都添加一个美好的结局或者动人的情节,我只是在想,怎么样的陈述才不至于伤害到善良的人们。

   我在深夜里发出过求救,朋友说:“随你自己的心……真实的事情总会有遗憾……”

    自己的心?我连自己都不了解,我想还是平淡地做一个陈述,艰难的——陈述吧。

       今天爱人生日,十二点快半了我才发信息祝他生日快乐,因为我一直在想该怎样把这两天记录下来,或者轻描淡写,或者避重就轻,但无论如何得给自己留下一个可供审视的机会。

   很多朋友都辗转知道了我们这两天的行踪,也有朋友很期待我的讲述,我知道。但是,也许我会使大家失望,因为,你们看到的将不是快乐,或者说是不纯粹的快乐,又或者说只能算是一种幸运,因为,我们只是遇到了一对很好的夫妻,很纯朴很善良很热情很恩爱的一对。

    见到他们(下文我将以C称呼先生,以Q称呼他爱人)是在天津的一家饭店,得知我们喜辛辣,他们很费心地请我们吃火锅。

    看见他们招手,我们面对面地坐下去,开始谈天气,谈天津与北京的气候差异,后来男人们的话题又转到两岸关系上,我和Q则比较沉默。

    我不敢看C,我觉得我会泄露自己的表情或意愿,一时间我像是从幻想的高空落在了地上,很清晰的下坠感使我思想清晰。

    不隐瞒地说,我觉得我们更适合做朋友,而不适合做性游戏。

    果然,吃完饭一起去唱歌时大家都轻松得忘记了自己其实是要做什么的。丈夫很开心,喝着啤酒,唱着记忆里的老歌,像是回到了恋爱的季节,他一手拿麦克,一手指着我,嘴里唱着“最爱是你……”迷离的眼神让我感动。他们很亲昵地对唱,也很开心。我们都这样坦然地打发着时间,昏暗的灯光产生不出一点点感觉,唱在嘴里的情歌也只是一种美妙的音符……大家都不知道该做什么或不该做什么。

 夫妻交换是合法的吗?

李银河最近又有新论面世了。她出惊人之语,宣称:“夫妻交换是公民合法权利;聚众淫乱罪已过时。” 她以一个性学权威的口气在博客中说,夫妻交换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对社会没有伤害。

李银河上述散发着腥臭味的谬论一出笼,就有一些人像苍蝇逐臭一样围上来,喧嚣一气,叫嚷什么“夫妻交换合理合法”,“是人的自由”,“社会的进步”,“不应该干涉”,并且咒骂反对夫妻交换者是“封建卫道士”;更有一个早已臭名昭著的木子美也跑出来说话了,她说夫妻交换是“寻找新鲜的性感受,或者说是一种娱乐。”她还表示:“我将来结婚的话,会征求老公的意见。他同意,我们就可以一起娱乐一下,调剂婚姻。”真是丑态百出!

这些“性解放”的鼓吹者想干什么,明眼人一看便知,用百姓通俗话说,她(他)们是一帮在性事方面见不得人的“骚货”!本博友根本瞧不起她(他)们。本博友有一肚子牢骚,是因为夫妻交换言论对社会危害很大,觉得还是要本着对社会负责的精神来说几句。

李银河及其追随者们说夫妻交换合法。她(他)们也有资格说这个严肃的“法”吗?

婚姻是一种契约,民法契约至上,契约本身就是法。我国立法原则不仅保护个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维护个人的意愿和自由,更重要的还要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即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必须维系在确保社会秩序的前提之下。因而,单从夫妻个体的自愿原则出发夫妻交换,这种行为是有违法治精神的,是滥用自由的表现。而且,不管夫妻交换的参与者如何辩解,夫妻交换行为是要影响婚姻稳定性和持续性的。就是说,夫妻交换行为直接侵犯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双方忠诚的约定,会使婚姻存在很多变数,对婚姻的冲击不可避免,最终可能导致夫妻反目,乃至影响子女的心灵、思维和成长。既然这样,还能说不违法吗?

本博友坚定地认为,对于“夫妻交换”行为,司法机关一定要遵照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严加惩处。

其追随者还说什么“夫妻交换”不违反道德。什么是道德?道德是由舆论力量与人们的“良心”所支持的行为规范及其施行的总和。尽管一些人鼓吹夫妻交换,想造成一定的舆论力量,但是,社会上大多数人在“良心”上是接受不了的,是反对的,。说夫妻交换不违反道德,不知道采用了什么道德定义?再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是家庭的支柱。维系家庭稳定,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普适性的法律认可和伦理道德。单说伦理道德本身,就包含了爱情的排他性和夫妻二人的互相忠贞,这是人类性文明区别于动物性本能的基本标志。夫妻二人违反了这些,就越过了性道德的底线,就是不道德的,就表明了他们在道德伦理方面的崩溃。另外,夫妻交换者是不是还应该想一想:夫妻交换行为会不会导致生育?是不是会使家庭血缘关系混乱?会不会导致其后代的道德耻辱?会不会在以后导致可能发生的近亲婚育?……再说了:既然认为不违反道德,夫妻交换者为什么偷偷摸摸干了又不敢公开承认呢?这本身就凸显了非理性和非道德嘛!还狡辩什么呢? 

 夫妻交换者实录

                           心理学硕士的隐秘生活

    胡应希(音)坚持认为自己和妻子参与的几次性交换行为“对于夫妻生活有着明显的改善作用”,作为一名32岁的心理学硕士,很明显,他对这种“交换”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心理变动和其对婚姻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应该了然于胸。

    “我们夫妻的感情很好,家庭很和睦。”他面对“互换配偶”行为会不会带来对家庭生活的不良影响时非常肯定地回答,“这只是夫妻婚姻生活的调剂,事实证明我们的夫妻生活在交换后确实得到新鲜刺激,质量得到提高,感情得到巩固。”

    32岁的胡应希在重庆市上清寺一家市级事业单位工作,妻子在位于重庆市七星岗的一家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两位都是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胡还是一位心理学的硕士,他的妻子在大学时的专业是经济管理,按照胡的说法,他们都有“非常良好的职业前景”。

    在挑选“换友”时,胡一般总会强调的一点是:“我们夫妻是追求生活品质和情趣,讲究修养的人”,他的意思是,想要与他们进行“夫妻互换交友”也应该是同一类型。

    截至到目前,胡和他的妻子已经有了至少两次以上的“夫妻交友”经历。这对中产阶级夫妻只是重庆不少参与“夫妻互换”活动的夫妻中的一对。有迹象表明,以这种流行于欧洲中产阶级家庭聚会中的以“性”为目的而形成的“俱乐部”,在中国城市已经广泛存在。对于那些拥有固定的职业和高收入的中产阶层而言,这样小范围的聚会有自己独有的私密方式,通常出现在高级会所或是事先约定的酒店之中。

    按照一部2001年韩国拍摄的电影中的叫法,这样的私人聚会可以称作“蝴蝶俱乐部”(clubbutterfly)。在另一部由著名导演李安1997年执导的反映20世纪70年代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变迁史的电影《冰风暴》中,这样的聚会还有一个名字,叫做“keyparty”,来参加聚会的夫妻们将各自的汽车和房门钥匙放在进门处的一个碗中,在离开聚会时会由聚会的组织者召集大家一起来从这个碗中随机摸取钥匙,如果你摸的不是自己先前放入的那把,那么你就需要带上别人的妻子或者丈夫回自己的家过夜。

    当然这样的俱乐部还有一种来自于圈外人的并不被他们之中的大多数认可的叫法:换妻俱乐部。“这有些男权主义”,一些俱乐部的负责人或者参与其中的女士们会这么说。

    不管怎么说,在包括重庆在内的很多中国的大城市,在感觉夫妻生活单调乏味的时候,寻找“换友”已经成为很多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一种。

                           走进换妻者的内心世界

    胡应希在谈到自己之所以开始产生“交换”想法时说,“是在有了孩子三四年之后,夫妻之间产生的审美疲劳导致了他们的情感生活缺乏激情,”这让他们开始认真地考虑这个大胆想法。

    双方从事的工作压力都较大,也是这位心理学硕士解释这一想法起因时列举的因素之一。而在压力和这种厌倦心态的双重驱使之下,夫妻之间哪怕是一点点鸡毛蒜皮的争吵,都可能使他们的婚姻面临崩溃的边缘。

    婚姻是一种承诺,但是性在其间显然并不是占据无足轻重的地位。当这一因素演化成为两个人必须共同面对的危机时,那么按照婚姻的契约,它的解决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我想让妻子体会另一种快乐。”胡应希说。

    但是他们的第一次冒险经历并没有使他们体验到这种预想中的“快乐”。

    “其实我们第一次并不是很成功,事毕我们甚至抱头痛哭,觉得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好。”胡这样回忆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他记起他们夫妻第一次找到的一对,“对方女的不说话,男的留着平头。”

    他的妻子对这第一次的经历可能至今还在耿耿于怀。“两个人我太太说都不喜欢,只因为将就我,结果委屈自己,她不快乐,我也就不快乐。反正跟那一对不投机。”

    紧张可能是造成了这种不成功的第二层因素,对于一对缺乏经验的夫妻来说,胡的这种描述相当可信,即使他是一位心理学硕士,这种心理过程可能也是必然。

    “第一次太紧张了,开始的想法很浪漫,结果现在回忆起来还是一片空白。心里极端后悔。”胡说。

    这次经历带给胡的经验之谈是:一定要精挑细选。

    第二次精挑细选,他们找到一对大学教师,“他们有经验,素质也高,都是大学老师,很理解人。事实上,我的初衷就是想别的绅士好好照顾我妻子,让她获得不一样的感受。”胡说。

    这种说法的背后隐藏着的判断是:夫妻二人在一种心理均势下获得了梦想之中的快乐。“交换最关键的是让自己的太太看得上对方的男的,过程中要让女方满意。”胡坚持一贯的“太太万岁”的立场。

    按照胡应希自己的说法,他为他的太太和他自己挑选交换对象的时候更加强调对方的心理素质和精神气质同自己一方的匹配。

    “我们都喜欢古典音乐,她喜欢园艺、集邮;我喜欢读历史,尤其是二战史、文学作品、文艺批评,我在读书的时候还修了3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的装饰课程。”胡很自信,他认为自身的心理素质和精神修养相当经得起考验,交换能不能成功只取决于对方的素质怎样了。

    “但是如果你把改善婚姻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交换上,那么恐怕是交换不能承受之重。”胡说到交换伴侣原则时这么说,“双方是绝对不能谈论感情的,事实上有感情问题的夫妻别人也是不愿意和他们交换的。”

    并不是所有的参加交换者都和胡应希一样,希望通过交换伴侣来改善陷入僵局的夫妻生活。

    高德明(音),这对夫妻结婚的时间比胡应希要短的多,只有3年,夫妻两人都是大学本科,分别是30岁和29岁,高级白领,太太除了日常的工作外,在重庆市解放碑还有一处自己的生意需要打理。

    高德明说他喜欢足球、音乐和交朋友,太太喜欢看电视、看书。这对夫妻还没有孩子并且没有在近两年内要孩子的计划,他们没有交换的经验,两个人目前对此事的一个非常简单的看法就是:这无非是一个身体游戏,没有那么复杂。所以他们不存在谁说服谁的问题。

    “只要双方都能看得透就可以了。”高德明说,“你已婚,但是发现这并非你心目中最理想的婚姻,爱情需要妥协,那么,交换就只是一种生活方式。”

                          一群看似不易出轨的人

    尽管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产生“交换伴侣”的念头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需要在这一过程中遵循的原则却大体相同。“交换主义者”并非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和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披头士”不同的一点是:从外表上看,他们都显得非常的“温良恭俭”,一群看起来最不容易出轨的人,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安定分子”。

    “换妻”是即将席卷中国中产阶层的“冰风暴”吗?并没有确切的迹象表明,这一行为有可能会受到所谓的“天谴”。这种来自中产阶级的内在的精神危机肯定暗含了某些问题,却没有人告诉我们,他们的问题究竟在哪里?他们会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价吗?假如性是婚姻生活的内在动力,但是不是就是说,性是解决所有问题的钥匙呢?

    肯定不是,有时候“交换”会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沦落”,不少人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在得不到预期快乐的时候,它会让参与的双方同时感到巨大的哀伤和一起体验沮丧的感觉。

    还有一点可以肯定,参与交换活动的人们必须谨小慎微。

    “首先要避免双方是熟人,如果联系到最后,是在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的熟人那就糟糕了。”胡应希说。

    其次可能就是夫妻之间心态上的变化,在韩国电影《蝴蝶俱乐部》里,参与交换的夫妻是要在交换之间达成协议的:表示对对方的绝对信任。

    “我们没有纸上的协议,但是肯定在心理上达成了共识。“高德明说。

    这些协议听起来让人觉得意味悠长。比如很多夫妻这样约定,这样的交换活动只能互换一次,夫妻双方均不能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和自己交换过的一方夫妻见面,否则就会被视为不忠等等。

    胡应希承认,尽管自己觉得那对大学老师夫妻非常投缘,但是他们也并没有结成他想象中的“长期盟友”,事实上也绝非有这种可能。

    “性是很私密的,必须和自己熟知并且信得过的人才能分享。”他说,但是在现下的世界,即使是邻居,也很难让人信得过,何况还要交换伴侣?胡应希自己显然明白这一点。

    并非没有人在这项活动中失意。“有参加完活动之后,双方都十分后悔的,尤其是女方后悔。认为自己的清白从此完了。”胡应希说。

    假如“换妻”和道德无关,那么和孩子则一定相关。胡应希说,很多参加完了换妻活动的男女回家后,只要看到自己的孩子,就会感觉到一种愧疚之情———孩子应该成为父母实现隐秘快乐之路上的牺牲品吗?

    所以,他们在每次行动前必须思前想后。

                           当性成为一种“内驱力”

    当一些都市中产男女的“婚姻道德感”集体陷入“无可奈何的沦落”后,他们开始在社会规则中寻找夹缝。在这个时候,性———就无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急于突破传统道德的“内驱力”。

    性得以成为一种“社会力量”也是因为它自身的内驱力使然。

    “花花公子”在全世界遍地开花,它在2004年岁末试图借助它的“性名声”登陆上海建立其在中国大陆的首家俱乐部,但未获成功;另一本家叫做《男人装》的中产阶级男性专有杂志却让中国的美女明星们涂上了牛奶,向男人们展示她们的曼妙身姿;舞蹈演员汤加丽在摄影师的镜头前轻解罗裳,但是大多数中国人却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这一举动带来的革命性意义,而仅仅停留于争论:裸露的尺度到底应该以什么作为底线?这一代中国人的性意识仍然停留在解放和禁锢之间的混沌状态。

    那么,正在中国一些都市白领中悄悄蔓延的“夫妻俱乐部”真的能够成为打破传统道德桎梏的代表吗?作为社会中产阶级的换妻者们,为什么要参与这种可能导致麻烦后果的“出轨把戏”呢?

    但愿,胡应希们只是一群暂时离群的亚当和夏娃,而他们所经历的,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道德沦落———那么在沦落之后呢?他们会不会重新走向爱情与家庭的全面回归?

 

 夫妻交换是公民合法权利?

李银河近日又在博客再挺夫妻交换称没有道德问题,称聚众淫乱罪过时。李银河再发高论称换妻应当受到保护,换妻是公民合法权利。(新民网10月25日)

  对于李的观点,公众的评论可以说是见仁见智。在这些评论中间(文字的跟贴),值得注意的是语言的暴力:不少网民看了李银河的观点之后破口大骂,不仅丧失了最起码的风度,而且给人的感觉这种抨击毫无力度——不少人是为了骂人而骂人的,他们的理由很苍白,那就是看不惯、不能接受。

  李银河的处境显然不是很妙。至少,在一个有着数千年封建史的国度、在一个语言暴力仍然频频、最广大公众普遍缺乏独立思考和怀疑精神的国度,这种观点无异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或者干脆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公众舆论宣战。这种手段,在一个习惯于听从指挥但是不习惯于鼓励个人争论的国家里,显然是投下了一颗深水炸弹——你李银河不是人吗?你自己没有家庭和子女吗?不少人就是这样理解问题的。

  事实上,对于李银河的观点,公众大可不必采取嗤之以鼻的态度,也不必指桑骂槐,说一些缺乏理智的话语。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说话的权利。维护别人说话的权利同时也就是维护自己的自由和权利,这一点应改为广大公众所接受并成为对话的一个前提。李银河是一个有着留学美国经历的中国人,她的观点,至少在性的权利这一点上是正确的。

  那些骂李银河的人至少应该明白,性的权利是一个人最起码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容别人侵犯。中国历史上的贞节牌坊和寡妇村们一直在牺牲妇女的性权利来成就男性对女性性权力的占有,这种女性的逆来顺受,被男权社会公开鼓励和怂恿,以至于大批青年女子嫁非所愿、性非所愿。这种事实,想来没有人可以否认吧?!

  中国更远的古代,对于性的选择显然没有后来那么苛刻。对于妇女的性扭曲与性侵犯,其实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男权的逐步扩大而展开的。一直到有宋一代,男人用自己的贪婪把女性的脚丫子一层层地缠绕起来,女性几乎彻底失去自己的话语权。《诗经*周南》第一章中说: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的淑女找到了中意的男子,自然而然就成了美好的配偶。那个时候,男女交往至少比今天要纯洁得多,不至于考虑房子、是不是公务员或者爸爸是不是局长和百万富翁。一句话,只要喜欢、两情相悦,就可以了。就一点而言,今天的国人,性福不如古人。

   一男一女两情相悦,结为夫妇之后,性生活自然就是他们的私事,是别人无法侵犯的权利。西方有着“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保护个人权利的传统,而中国则没有。在性生活的问题上,也是如此。这就是古代西方国王多情妇而古代中国帝王多妃子、姬妾的主要原因。因为没有隐私权,所以性的权利也受到监视,这显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比如“破鞋”一词,一个女人选择和什么人性交,关别人什么事?可是偏偏就有人拿别人的性事来攻击人家,认为理所当然。而反映文革的影视剧中,女主人公动不动就要被人在脖子上套了草鞋游街——我们的国民就是这样对待性的。

  在提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今天,既然性行为本身属于个人权利,那么选择和那些人进行性行为就成为别人不能置喙也无法置喙的问题。所以,李银河的“换妻合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显然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于性观念普遍采取保守态度的中国人而言,现在公开谈论性交换显然不够现实。而在一个爱滋病和性病传播日益广泛的大背景下,公开提倡性的交换和泛滥显然不如提倡性的自律更符合社会发展的潮流。

 

  当然,理解是理解,却未必是支持。这显然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会员注册说明:

李银河算得上是如今网络的一大红人了,日前李银河再放獗词,声称夫妻交换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夫妻交换不存在道德问题。

在李银河看来,夫妻交换既不犯罪,也不犯错,夫妻交换者只要是两对夫妻分别在不同地点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规避现有的法律制约;夫妻交换与婚外恋、包二奶的性质完全不同,夫妻交换是男女平等的,并不违反婚姻道德,而婚外恋、包二奶一般是男性欺负女性,违反忠实承诺的,所以“前者没有道德问题,后者却有道德问题”;夫妻交换活动作为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它并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夫妻交换活动对社会有无伤害。

也许是我的思想过于保守,但我相信持有与我相同观点的人绝对不是少数,我觉得夫妻交换的人简直是不可理喻,是心里有病的表现,是目前这种压力社会所呈现的病态,这种行为难以让正常的人接受。

婚姻是一种契约,夫妻交换违背了契约精神,纵然你有一百个理由,夫妻交换行为一定会影响到婚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必须面对自身心理压力和对孩子的负疚感,产生心理障碍和罪恶感。

当然,我也相信必定有那么一些人会对夫妻交换行为持支持态度,木子美应该是其中之一吧。

夫妻交换,将使我们这个社会彻底丧失道德伦理的约束,造成性泛滥,更可能导致乱伦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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